根据2021年8月27日发布的《华体会(中国)公开选聘事业工作人员公告》规定,经过报名、资格审查、考试、考察、体检等程序,现将第一批次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(名单见附件),欢迎社会监督。
一、反映问题的方式
在公示期限内,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我校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。
二、要求
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三、公示时间
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6日,共7个工作日。
四、联系方式
华体会(中国)人事处:0573—83640391;
监督电话:0573-83833993(纪检);
地址:嘉兴市越秀南路572号,华体会(中国)行政楼2楼201室;
邮编:314001。
附件:拟聘用人员名单
华体会(中国)
2021年11月26日